莫桑比克民用枪支法规须知

可持有哪几类枪、口径上限是多少、最多几支、弹药额度多少——依据《武器与弹药条例》(Decreto n.º 8/2007)整理,供客户参考。

根据条例,私人公民在获得相应许可后可以持有以下几类武器。不同类别在口径、枪管长度和用途上有明确限制。

1. 个人防卫武器(Armas de defesa pessoal)

这是客户最关心的类别,限制非常具体:

  • 半自动手枪:口径不超过 7.65mm,枪管长度不超过 10cm
  • 小口径手枪:口径不超过 6.65mm(含),枪管长度不超过 8cm
  • 左轮手枪:口径小于 9mm 且枪管不超过 10cm,或口径不超过 9mm 且枪管不超过 5cm

测量方法:手枪的枪管长度包含弹膛,左轮不包含转轮。

2. 狩猎武器(Armas de caça)

  • 单管或多管、滑膛或线膛长枪,专门用于狩猎活动
  • 口径等于或大于 5.6mm(.22) 的线膛长枪或卡宾枪,使用中心发火弹药,且专为狩猎设计

3. 精确射击/运动武器(Armas de precisão)

  • 口径在 5.6mm 至 6mm 之间的线膛长枪、手枪或左轮
  • 须具备竞赛特征:视差镜(diopter)、望远或可调瞄准具、特殊瞄准具(带或不带隧道)配发丝扳机

用于竞赛的手枪和左轮,枪管长度可以超过个人防卫武器的限制。

4. 娱乐武器(Armas de recreio)

  • 口径 小于 5.6mm 的线膛武器
  • 口径 不超过 9mm 的滑膛武器
  • 气压或压缩气体武器(符合特定条件)
  • 可装填多发铅弹、口径超过 4.5mm 的武器
  • 带精密瞄准装置、箭杆和扳机发射机构的改进型弓

5. 其他允许类别

  • 装饰武器:已停用、古董型号或具有艺术特征的火器/白刃,仅限室内装饰或收藏
  • 纪念性武器:已失去主要功能、无弹药的火器,或任何白刃武器
  • 白刃武器:用于近距离或肉搏的刀具类武器

第 40 条有明确规定:

持有使用与携带许可的个人,最多可使用 三支火器——1 支个人防卫武器,2 支狩猎、精确射击或娱乐武器。

这是普通客户合法持有的硬性上限。每一支武器都须有独立的登记册(livrete)。

实务上,长枪登记在狩猎武器的两个栏位上,与防卫武器分栏记录。已经持有一把手枪的客户,还剩两个长枪名额。

可以。

外国公民可依法在莫桑比克申请火器使用与携带许可,审批由莫桑比克共和国警察(PRM)负责。许可有效期两年,可续期。

狩猎许可不代替使用与携带许可,两者是独立的证件。

持有合法许可的个人,每年可通过正规枪店进口:

  • 最多 3 支武器(1 支防卫 + 2 支狩猎/精确/娱乐)
  • 防卫子弹:最多 100 发
  • 狩猎铅弹或子弹:最多 500 发
  • 娱乐铅弹或子弹:最多 500 发

以下情形可申请超出上述数量(须特别批准):

  • 狩猎或旅游旅行
  • 科学考察
  • 警察总局局长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

从国外回国的本国公民,或拟在莫桑比克定居的外国人,在持有原籍国合法许可的前提下,也可按上述数量进口自用武器。

私人保安公司的警卫只能在执行特定任务时携带防卫武器:

  • 保镖服务
  • 银行或兑换店保护
  • 资金车辆押运
  • 快速反应任务

相关许可有效期一年,须每年续期。

以下武器和物品私人一律禁止持有和使用:

  • 枪管长度 小于 51 厘米(约 20 英寸)的滑膛长枪
  • 警报左轮手枪
  • 消音器及任何类似目的的装置
  • 穿甲尖头、扩张、爆炸或燃烧类弹药及其弹丸
  • 不具备正常技术特征的火器(包括用铜管、钢管、镀锌管等简陋材料自制的武器)
  • 固态、液态或气态的致毒、窒息或起疱物质,以及战争中使用的类似物质

打算购买防卫弹药的客户请留意:扩张弹(空尖弹)在莫桑比克属违禁品。

第 50 条为外国狩猎游客规定了明确的额度:

  • 3 支狩猎武器(一支线膛、一支滑膛、一支防卫)
  • 500 发狩猎子弹
  • 50 发防卫子弹
  • 250 发铅弹

入境时须向海关出示武器与弹药。持有常住国狩猎许可的,海关签发一式四份的许可,注明持证人姓名、入境日期、狩猎许可号、武器清单、弹药数量及拟狩猎省份。

经海、铁、空运抵达的武器及弹药,由边境海关转至当地海关寄存,待出示狩猎许可后提取。出境时向海关提交许可并核对物品,未申报的弹药须办理再出口手续并缴纳相应关税。

  • 本指南基于 2007 年条例整理,法规可能已有更新或地方执行差异。
  • 所有涉及武器的活动(购买、进口、持有、携带、转让)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,并接受警察监管。
  • skytent 仅提供信息参考,不承担因依赖本指南而产生的任何法律或实际后果。
  • 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,直接联系莫桑比克警察总局(PRM)或当地律师获取最新、最准确的指导。
本页仅就《武器与弹药条例》(Decreto n.º 8/2007)中与购买和持有相关的内容作概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涵盖全部要求。条款的解释与执行以莫桑比克共和国警察(PRM)及主管部门为准。